时间:2022-05-10 17:50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职成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8月,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赛区举行,共设102个赛项。同时,为配合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依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将开设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6月与大会同期举办。现将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和创新,在服务“三教”改革、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赛区要严格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根据承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有序组织比赛,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大赛“公平、优质、高效、廉洁”,同时也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教育部

2022年4月29日



编辑:明亮